陈延荣主持召开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2/22 14:34:28 人气:18 | ||
12月21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延荣主持会议。?xml:namespace>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执行情况的报告、《巴中市中心城区教育设施布点规划(2014-2020)》(2015版)的报告、全市信息化发展情况的报告和研究处理《巴城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听取并审议了关于检查《残疾人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报告和《巴中市地方立法条例(草案)》。表决通过了关于巴中市201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巴中市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等“六个办法”和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会议批准了2015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和市人大常委会2016年监督工作计划,作出同意将巴中市PPP项目的财政支出责任纳入财政预算并进行基金化管理的决议;会议还对巴城管理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办理落实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传达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精神。 结束各项议程后,陈延荣在讲话中指出,财政工作要强化预算约束,强化支出保障,强化绩效评估,强化债务管理,强化人大监督,真正为人民看好钱袋子。信息化发展要强化顶层设计,加快项目实施,加强资源整合,提高运用水平,增强信息安全意识,抓住新一轮技术革命的机遇。中心城区校点布局要保持其规划的法定性、严肃性和稳定性,要纳入法治化管理轨道,严格执行校点布局规划,要加强政策扶持,在资金和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残疾人保障工作任务艰巨,要提高残疾人保障的法治化水平,建立残疾人平等的保障制度,高度重视残疾人脱贫问题,最根本的是要通过执法检查,促进残疾人保障全覆盖,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康复,促进残疾人特殊教育事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的生产发展。巴城管理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形成常态,维护好发展好建设成果;要始终突出群众最关注的治乱治噪治污等问题,重点突破;要健全城市管理执法体系,高度重视和排查治理城市安全方面的突出隐患。获得地方立法权是巴中民主政治和法治建设的一件大事,要树立科学的立法理念,牢牢把握和遵循地方立法的基本原则,尤其要制定一个科学的立法规划,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立法制度体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立法队伍,扩大公民对立法工作的有序参与,立人民期待之法、拥护之法、务实管用之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及秘书长出席会议。 市政府副市长魏文通、袁闻聪,市政协副主席袁太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王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晓勇列席会议。 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巴城管理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满意度测评统计表 2015年12月21日,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对2014年巴城管理专题询问重点督办事项完成情况开展了满意度测评。应到组成人员34人,实到33人,满意票和基本满意票数之和与实到人数之比为满意率。得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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