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拒绝“三乱”承诺书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1/10 16:11:05 人气:19

为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依法从教,以德修己,以德育人,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塑造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特作出如下承诺:

1、严格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洁身自好,廉洁从教。

2、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3、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做好教学工作,不敷衍塞责。

4、不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办班,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办班。

5、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资料。

6、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7、不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报刊,或暗示诱导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

8、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定期进行家访,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

9、发扬奉献精神,坚守高尚情操,廉洁从教。不从事第二职业;不接受学生家长的宴请、礼品和礼金;不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或亲友办私事;不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

10、为人师表,模范地遵守社会公德。

我郑重承诺:本人若存在“三乱”行为,甘愿接受组织上作出的相应处罚。

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学校支部保存,一份由纪检监察室保存,一份由相关个人保存。

承诺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