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巴中市专项治理“十大不文明行为”公告》的通知 | ||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2/18 16:24:35 人气:62 | ||
各位家长、各教学班、全体学生: 为了进一步落实巴中市创建文明城市的专项治理工作,共建美好和谐家园,现将《巴中市专项治理“十大不文明行为”公告》转发给你们,希望各位家长、各教学班、全体学生遵守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城市形象。 附:《巴中市专项治理“十大不文明行为”公告》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2015年12月18日 巴中市专项治理“十大不文明行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营造一个安全稳定、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市创文指挥部决定组织公安交警、城管、交通运输管理、新闻媒体等部门从2015年12月14日——12月30日,对以下十大不文明行为进行专项整治和依法处罚,并招募100名志愿者对不文明行为进行抓拍举报,在报纸、电视、网络、社区宣传栏公开曝光。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自己做起,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城市形象。 2、机动车、非机动车闯红(黄)灯和乱停乱放; 3、驾车遇前方交通阻塞时,不依次等候、穿插超越; 4、行人过街不遵守交通信号,不走过街设施; 5、驾乘人员向车外抛洒杂物,货运车、建渣车、商砼车等抛洒滴漏,违规驾驶; 6、占道经营,张贴、散发小广告; 7、乘坐公共汽车不自觉排队,不为老、幼、病、残、孕让座; 8、出租车拒载、拼客、不打表,不主动出具发票等; 9、在禁烟场所吸烟,办事、购物等不自觉排队; 10、在限制犬只进入的场所遛狗,宠物随地大小便。 欢迎广大市民参与不文明随手拍和身边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 举报电话:巴中文明热线8888110 巴中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指挥部办公室 201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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