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团委《团支部量化考核标准》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1/16 11:24:42 人气:32

总 则

为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各团支部的战斗力,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为团支部的工作指出一个明确的方向,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制定《团支部量化考核标准》,本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部分 考核内容

一、组织考核(10分)

1、团支部主要领导政治素质过硬,学习成绩优良。

2、能够积极支持、配合团委、学生会和其他班级团支部工作。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认真负责,按时完成团委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例会出勤(10分)

1、按时参加团委组织召开的会议,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会议纪律。

2、及时、准确地把会议内容、会议精神传达给团支部所有团员。

三、团籍管理(20分)

1、认真学习相关规章制度,按要求发展新团员。

2、定期填写各项报表,及时上交到团委。

3、做好团籍的收缴、整理、完善工作。

四、团费收缴(20分)

1、认真落实本团支部团员人数,上报团员名单。

2、按规定收足收齐应缴团费。

五、团支部活动(20分)

1、团日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2、认真做好每期墙报工作。

3、开好主题团会,认真组织,详细记录。

4、参与积极性高,团队活动组织完成情况良好。

六、材料收缴(20分)

1、各项记录翔实、工整。

2、填写规范,上缴迅速。

第二部分 评分标准

1、未能按时参加团委组织召开的会议,迟到一次扣2分;缺席、早退一次扣4分。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到团委说明。

2、未按时完成团委下达的任务,每次扣5分。

3、各项报表未能及时上交团委,每次扣2分。

4、团费未及时上交到团委,每次扣5分。

5、未能按时召开主题团会,每次扣3分。

6、向广播站对应栏目投稿每录用1篇加2分。

7、参加团委组织的活动,获一等奖加20分,获二等奖加15分,获三等奖加10分。

8、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各类活动,获国家级奖励加20分;获省级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0分,三等奖加8分;获市级一等奖加10分,二等奖加8分,三等奖加5分;区级一等奖加8分,二等奖加5分,三等奖加3分。

9、每开展一次义务劳动加5分。

10、好人好事且受书面表彰的,每次加2分。

第三部分 奖惩制度

1、贡献突出的团支部和个人将获得特别表彰并通报表扬。

2、每个月各年级考评总分前5名的团支部,评为优秀团支部。

3、每学期依据考评得分,分配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名额。

希望通过对团支部的量化考核,各团支部能真正认识到团支部在学生的思想教育方面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起各团支部的工作热情;加强团组织间的交流与沟通,落实对团干、团员的培养,促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