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在行动⑩丨巴中市“双减”工作典型案例 |
作者: 来源: 日期:2021/12/17 9:05:10 人气:11 |
南江县:“六个落实”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一是在现场核查上,落实“八看”。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看培训机构是否按要求在监管平台上实名登记学员信息;看培训机构是否还在收取学员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类培训的费用;看聘用教师是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看培训内容是否超前超纲;看防疫工作是否规范;看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看培训机构是否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二是在培训时间上,落实“四个不得”。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不得超过晚上8:30开展线下培训(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超过晚上9:00开展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三是在培训内容上,落实“四个严禁”。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班次严禁与招生对象所在年级不匹配;培训进度严禁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超纲、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 四是在收费事项上,落实“三查处”“一监管”“一提倡”。“三查处”即:重点查处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跨度超“3个月”费用(或超60课时)。坚决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取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义务教育段学科类培训费。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一监管”即:加强对培训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规定向学员开具发票等消费凭证。是否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提倡”即: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运营模式。 五是在疫情防控上,落实“四个到位”。落实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员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讲、知识宣传和防控技能培训,整体提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在广告宣传上,落实“四个杜绝”。杜绝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杜绝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和播发的校外培训广告;杜绝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杜绝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平台上发布曲解“双减”政策、营造焦虑、蛊惑人心等违法有害信息。 平昌县:多举措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促使“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教育部、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平昌县多举措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县教科体局对“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育部、省、市、县先后出台的40余个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梳理,汇编成册,分发到相关部门、股室及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县教科体局邀请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平昌县支行等部门业务人员,于11月26日召开的平昌县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培训会上,就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营转非”“学转非”或注销)政府指导价以及后续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控、广告宣传、从业人员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三是强化跟踪提醒 。通过QQ群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发布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的政策规定、具体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提醒动员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完成转型工作。对个别犹豫不决、行动迟缓的培训机构举办者进行面谈、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和利弊分析,帮助其尽快下定决心办理转型手续。截至目前,全县2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完成或正在办理转型手续的培训机构19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82.6%。 南江县:“六个落实”严管校外培训机构 一是在现场核查上,落实“八看”。看培训机构是否取得办学许可证;看培训机构是否按要求在监管平台上实名登记学员信息;看培训机构是否还在收取学员参加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学科类培训的费用;看聘用教师是否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看培训内容是否超前超纲;看防疫工作是否规范;看消防等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看培训机构是否聘用在职教师违规补课。 二是在培训时间上,落实“四个不得”。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不得超过晚上8:30开展线下培训(每课时不超过45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不得超过晚上9:00开展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 三是在培训内容上,落实“四个严禁”。培训内容不得超过国家相应课程标准,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培训班次严禁与招生对象所在年级不匹配;培训进度严禁超过当地中小学同期进度、超纲、超前培训;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禁从事学科类培训。 四是在收费事项上,落实“三查处”“一监管”“一提倡”。“三查处”即:重点查处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跨度超“3个月”费用(或超60课时)。坚决查处培训机构违规收取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义务教育段学科类培训费。严肃查处培训机构变相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等违规收费行为。“一监管”即:加强对培训收费的监督检查,严格检查培训机构是否按规定向学员开具发票等消费凭证。是否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一提倡”即:支持和鼓励校外培训机构探索“先消费、后付费”运营模式。 五是在疫情防控上,落实“四个到位”。落实人员管控到位、防护用品到位、防控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四个到位”的要求。并组织教职员工和学员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讲、知识宣传和防控技能培训,整体提升培训机构疫情防控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在广告宣传上,落实“四个杜绝”。杜绝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杜绝在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平台等刊登和播发的校外培训广告;杜绝发布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杜绝在微信朋友圈、抖音等平台上发布曲解“双减”政策、营造焦虑、蛊惑人心等违法有害信息。 平昌县:多举措压减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促使“双减”政策落地见效,根据教育部、省、市、县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平昌县多举措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工作。 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县教科体局对“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育部、省、市、县先后出台的40余个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梳理,汇编成册,分发到相关部门、股室及校外培训机构,进一步加强政策学习,为全面落实“双减”政策和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压减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二是强化部门联动。县教科体局邀请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人民银行平昌县支行等部门业务人员,于11月26日召开的平昌县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培训会上,就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营转非”“学转非”或注销)政府指导价以及后续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控、广告宣传、从业人员管理、资金监管等方面作了详细的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 三是强化跟踪提醒。通过QQ群向各校外培训机构发布关于学科类培训机构转型的政策规定、具体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提醒动员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在规定时间完成转型工作。对个别犹豫不决、行动迟缓的培训机构举办者进行面谈、开展“一对一”政策解读和利弊分析,帮助其尽快下定决心办理转型手续。截至目前,全县23家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完成或正在办理转型手续的培训机构19家,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率达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