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1/10 16:14:36 人气:35

按照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川纪发[2014]16)和巴中市(巴委[2014]93)文件和巴中市教育局的安排部署,在全校开展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领导小组

 长:李永富

副组长:李桂林

  许明华、  孙婧、  赵开俊、  董大团(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治理范围

年级主任以上的管理干部。

三、治理内容

十八大以来收送红包、礼金、购物卡及其他有价证券情况。

四、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通过会议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使学校领导干部充分了解此次专项治理的任务、内容和纪律要求;通过 公布廉政账户,促使领导干部自觉主动上交收受的红包礼金等。要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通过廉政短信、个别谈话、组织专题学习等方式早提醒、早预防、早纠正;加强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思想防线。

(二)组织公开承诺。学校领导干部都要填写承诺书,校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填写。公开承诺活动于2014122日完成。

(三)自查自纠。认真对照检查,对收送的红包礼金和购物卡等有价证券通过上交单位或廉政账户等方式予以清退,并自查自纠违规行为,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此基础上汇总本单位《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对自查出的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红包礼金要按规定于2014125前上交所在地区或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礼品交学校办公室,礼金存入巴中市纪委廉政专户开户名:中国共产党巴中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巴中分行;账号:51001763702050879722;联系人:杜杨;联系电话:5261363.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不构成违法和严重违纪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

(四)线索梳理。学校纪检监察组要 公布举报电话:(13881690018,13198692362)、信箱 ,拓宽举报渠道,受理群众举报,广泛收集线索。对领导干部收送红包礼金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重点查处自查自纠过程中隐瞒不报、收多交少、边交边收行为,从严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行为。为防止收送红包礼金问题隐身变形,还将加大对使用网络电子钱包等收送红包礼金行为的识别和查处力度。

如有领导干部在本次专项整治结束后仍然顶风违纪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查实,一律加重处理。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等家庭成员及身边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接受红包礼金,将追究该领导干部的责任。

(五)通报曝光。对核查和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学校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对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促使部分党员、干部放弃侥幸心理,积极行动,主动整改。

四、时间安排

专项治理从20141121日开始,分四个阶段 进行:

11125前报送整治工作专方案项。

2.学校领导干部分别填写《个人承诺书》,于2014122前完成。

3.学校根据领导干部上缴的红包礼金情况填写《领导干部上缴红包礼金登记表》,于2014125前报送整治工作情况

4.201412月底前完成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2014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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