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分管理条例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1/10 15:41:31 人气:131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

学 生 宿 舍 安 全 管 理规 定

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台灯、接地线、随身听、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3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电炊具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热电器用品;

4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5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统一规定使用除外);

7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

8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9严禁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二、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学生应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3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带来了应交生活老师保管,防止丢、被盗(30元以上现金,应交生活老师保管);

4学生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5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坭违法犯罪行为;

6严禁从公寓窗户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

7严禁在公寓内及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公寓秩序混乱,影响公寓正常生活秩序;

8学生严禁将非公寓人员带入学生公寓,防止不法人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

9学生有协助生活老师维护学生公寓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生活老师报告。

                                   二00四年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