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安分管理条例 |
作者: 来源: 日期:2015/11/10 15:41:31 人气:139 |
巴中龙泉外国语学校?xml:namespace> 学 生 宿 舍 安 全 管 理规 定 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1、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2、严禁在接通交流电情况下将台灯、接地线、随身听、电风扇、充电器等容易造成火灾的电器放置于被褥、纸箱等易燃物品上; 3、严禁在学生寝室内使用或存放电炉、电水壶、电煮水器、充电式应急灯、电炊具等容易造成火灾危险的电热电器用品; 4、离开寝室时应关闭电源和拔掉负载电器电源插头; 5、严禁躺在床上吸烟或乱扔烟头; 6、严禁在公寓内存放和使用蜡烛(统一规定使用除外); 7、严禁在公寓内焚烧物品; 8、严禁在公寓内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有毒、具有放射性的物品; 9、严禁损坏和擅自使用灭火器和消防设施; 二、治安安全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2、学生应自学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 3、学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妥善保管好自身财物,贵重物品不要带到学校来,带来了应交生活老师保管,防止丢、被盗(30元以上现金,应交生活老师保管); 4、学生不得私自更换锁具和配制钥匙; 5、学生应当严格自律,不得有打架斗殴、盗窃、赌博、酗酒、破坏公物等坭违法犯罪行为; 6、严禁从公寓窗户向外抛掷物品,危害他人安全和破坏环境卫生; 7、严禁在公寓内及周边聚众闹事,故意引发事端,制造公寓秩序混乱,影响公寓正常生活秩序; 8、学生严禁将非公寓人员带入学生公寓,防止不法人员机进行盗窃、诈骗等不法活动; 9、学生有协助生活老师维护学生公寓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发现可疑人员进入学生公寓应当主动盘问或向生活老师报告。 二00四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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