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三部门联合发文敲响校园管理“警钟”
作者: 来源: 日期:2018/12/7 14:51:00 人气:35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近日,市委政法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有哪些重要内容?11月29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进行了解读。

硬性要求:食堂菜品必须每天留样,宿舍管理员须24小时在岗

《通知》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学校全面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定。例如,严格落实值班、巡查制度,学校重点部位及周边巡查每日不少于5次;健全学生请销假制度,严禁学生擅自离校;严格外来人员、车辆登记制度和内部人员、车辆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低年级学生上下学接送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校学生交与无关人员。

《通知》规定,学校负责人必须在学生食堂轮流陪餐,并做好陪餐记录。学校食堂提供的每餐食品成品必须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克,并记录相关信息,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

学校要根据学生群体和年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心理健康、反欺凌、反恐怖、火灾、地震、踩踏等安全专题教育和相关演练。学校要建立心理健康咨询室,心理健康教育课每学期不少于9课时,加强对心理有问题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

寄宿制学校要对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每栋宿舍楼应当至少设1名专职或兼职宿舍管理员(女生宿舍楼宿管员须为女性)并做到24小时在岗。未经宿管员许可,所有男性(含老师和家长)一律不得进入女生宿舍。要加强住宿学生管理,开展夜间巡查应不少于2次。

师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结果与绩效考核、评优晋先等挂钩

当前,教师虐童、师风师德丧失等现象在各地时有发生,为杜绝此类现象,《通知》要求全市各级主管部门加强教职员工管理。如:教师要严格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十项准则》和《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规范十项准则》。主管部门要严把入口关、考评关和监督关,落实对校长、教师和职工从业资格有关规定,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资质审查,坚决清理和杜绝不合格人员进入学校工作岗位。

“同时,还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接下来,我市要健全师德档案,彻底将师德考核结果与绩效考核、评优晋先、职称评审、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等内容挂钩。同时,对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的教师,要按照《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和《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安全建设:学校按标准配备专职保安人员,实行封闭式管理

《通知》要求,学校专职保安员数量按照不低于以下标准配备:师生员工总人数少于100人的学校至少配1名专职保安员;100人以上1000人以下的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超过1000人的学校,每增加500名学生增配1名专职保安员。寄宿制学校至少配2名专职保安员。同时,学校应当设置不低于2米的围墙或其他实体屏障,实行封闭式管理。

“学生教育不仅是学校的事,还应当让社会和家长积极参与进来。”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我市各级学校要大力开展家访活动,与学生和家庭保持密切联系,特别要关注长期留守、家庭特困、心理异常、特异体质、单亲家庭、离异家庭、重组家庭学生等特殊群体,及时掌握学生情况,共同分析学生异常原因,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与监护人沟通,提请监护人认真履行监护职责。对不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的,报辖区公安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