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
作者: 来源: 日期:2017/1/23 8:37:07 人气:12 |
2017年1月6日 ——在巴中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巴中市财政局王良钊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全市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财政着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圆满完成了全年财政收支预期目标任务。特别是市第三次党代会以来,财政实现跨越发展,综合实力跃上新台阶,转变方式实现新突破,创新机制取得新成效,民生福祉得到新改善。五年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收入164亿元,是“十一五”的6.8倍,年均增长21.89%,收入增速连续5年居全省市(州)前3位;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累计支出1076亿元,是“十一五”的3.2倍,年均增长12.36%。五年来,民生投入累计达783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的72.8%。全市可用财力总额达117.83亿元,是“十一五”末的1.8倍,年均增长14.3%,全市人均可用财力突破10万元,是“十一五”末的1.8倍。五年来,逐步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和支出绩效评价机制,形成更加科学完整的预算编制、绩效评估、成果运用制度框架。转变支持发展方式,建立“十大基金”。完善精准扶贫保障体系,构建了以预算编制为平台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新机制。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了重点建设领域融资渠道。预算绩效管理、建立政府基金、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开展教育和医疗扶贫等创新做法得到省委、省政府和省财政厅的充分肯定。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44291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2%,同口径增长20.5%。其中:税收收入236909万元,下降5.37%;非税收入206001万元,增长47%。市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1334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03%,同口径增长13%。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实现26670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9.74%,增长8.4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938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8.76%,增长17.64%。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4289546万元(含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余、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转贷收入),增长40.8%。减去“当年支出、专项上解支出及建立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4282527万元,全市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为7019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完成1649078万元(含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上级转移支付、上年结余、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调入资金、地方政府一般置换债券转贷收入),增长33.99%。减去“当年支出、补助巴州区和恩阳区支出、专项上解支出和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等1642286万元,市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为6792万元。2016年全市和市级均实现了收支平衡并略有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08890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410838万元、上级专项补助收入76428万元、上年结余620万元、调入资金81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60020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50349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整理、城市建设及文化、教育、体育等事业发展。减去“当年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及调出资金和政府专项债务偿还支出”等1087458万元,全市结余1445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51540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50631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8192万元、上年结余577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06000万元),减去当年政府性基金支出10667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11285万元、政府专项债务偿还396000万元,年终结余1437万元,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6621万元,其中:利润收入1632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28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2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收入41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5977万元,用于国有企业改制、新产品开发和国有资本金注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调入一般公共预算644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 市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70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434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300万元,用于企业发展及改革改制,调入一般公共预算400万元,年终无结余。 (四)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883910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增长27.1%。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885471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增长28.36%,主要原因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以及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水平提高和发放稳岗补贴。当年收支结余-156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35316万元,年终累计结余433755万元。 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258641万元,较年初预算收入增长3.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230900万元,较年初预算支出增长4.21%。当年收支结余27741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52147万元,年终累计结余179888万元。 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在省财政决算审核及办理结算后还将有变化,届时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 (五)全市财政重点保障情况及成效 用好财政政策工具,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力统筹力度,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1.促进产业发展。全市安排工业发展资金1.89亿元,增长5.7%,集中扶持100户重点工业企业,重点支持机械制造、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四大成长型产业发展;安排农业发展资金6.3亿元,增长8.7%,支持优质粮油基地、现代农业产业基地、种植养殖园区建设,大力实施核桃、茶叶、巴药“三百工程”,加快“巴食巴适”品牌培育;安排商业服务业发展资金5500万元,增长10%,促进商贸物流、文化旅游、金融中介、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安排3900万元,保障对外开放合作和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兑现购房补贴3500万元,刺激房地产去库存129万平方米。将18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免征范围扩大到所有企业和个人,切实减轻企业和社会负担。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累计为16.32万户规上和经营困难企业减免税费4.16亿元。兑现种粮直补、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惠民资金5.15亿元,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 2.推进项目建设。全市到位中央、省各类建设资金48.63亿元、新增债券17.32亿元、盘活存量资金1.79亿元,市、县区财政安排15亿元,市级发行公司债券及定向工具资金24亿元,支持重大基础设施及社会事业等项目建设,带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200亿元、增长16.5%。其中,全市投入22.23亿元,加快高速公路、机场、国省干线、农村公路、旅游线路建设,新建和改造县乡道路250公里、建成通村硬化路1176公里,巴(中)万(源)高速公路项目采用“BOT+政府股权合作”方式顺利开工建设;筹集11.3亿元,支持大中型水库建设;投入1.29亿元,推进电信普遍服务农村宽带建设;筹资6.8亿元,加快征地拆迁和安置还房建设;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13.96亿元,兑现货币化安置还房资金3.5亿元,支持3.11万户棚户区改造;投入33.4亿元,保障巴城西北环线后续工程、BT项目回购、河道治理及市政道路建设;推进流域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库建设,编报项目规划总投资92亿元;落实节能减排资金1.59亿元,支持“十三五”国家重点考核控制单元流经乡镇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加快重点区域(流域)污染防治。 3.助力脱贫攻坚。及时落实15个专项扶贫方案年度所需支出,全市扶贫投入22.8亿元,比上年增长85%。其中,投入11.12亿元,支持实施“小农水”、“现代农业”、“千亿斤粮食”等项目,改善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条件,完成土地治理项目31个、产业发展项目13个,建成高标准农田27.34万亩、农村集中供水工程404处,整治病险塘库1610口。筹集25.74亿元,支持完成建档立卡贫困户10953户38594人易地扶贫搬迁。筹集2.4亿元,治理地质灾害和排危除险125处,完成地灾搬迁4290户。投入3.81亿元,改造农村危房2.38万户,建成中心村21个、聚居点313个,建成扶贫新村215个、农村廉租房2502套。投入2.85亿元,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支持71个美丽乡村建设和2337个村推进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补充精准扶贫发展基金1.27亿元,规模达到2.02亿元,累计向1.27万贫困户提供扶贫贷款5.69亿元。贫困村产业扶持周转金平均提高到30万元。拨付1080万元,指导县(区)财政开展支农资金股权量化工作。安排1.27亿元,帮助精准扶贫对象医疗“兜底”和疾病筛查、慢性病治疗,支持贫困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和村医能力提升培训。 4.保障民生改善。全市民生投入194.5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总支出的72.9%,其中,拨付省“十项民生工程及20件民生大事”资金129.25亿元。落实资金10.17亿元,兑现“三免一补”、贫困学生资助、营养改善计划等政策;投入2.56亿元,改造薄弱学校132所,新建校舍10.9万平方米;筹资3637万元,开工建设农村学校教师周转房1381套;兑现8194万元,提高农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争取国家科技项目55项、资金3500万元。投入1.15亿元,支持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安排8620万元,支持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举办2016年环中国自行车赛和第七届四川自驾游博览会。设立科技创新引导基金和教师扶助奖励基金各1000万元。安排1.34亿元,扩大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享受、小额担保贷款扶持对象范围,支持劳务品牌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促进就业创业活动。安排1.14亿元,解决乡村医生基本养老保险、医疗责任保险、岗位培训和老村医退出生活补助,推进城市公立医院体制机制改革,支持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能力建设和债务化解,落实“八免五补”医疗卫生政策,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重大传染疾病和地方病防治,支持创建全国卫生城市。筹资8.14亿元,提高困难群体社会救助标准、扩大救助范围,确保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助、临时困难救助、特殊群体补助等政策兑现。投入3557万元,支持养老机构床位和城乡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安排2.91亿元,支持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保障安全监管设备购置,加强食品、药品质量检测能力建设,提高村(社区)社干部报酬标准,支持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重点方面的财政投入统计中,部分项目存在归类口径交叉。同时,全市和市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为截止2016年12月30日的快报统计数据,在完成决算审查汇总并与省财政办理结算后将会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六)落实代表委员和群众意见建议情况 重点针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群众提出的依法理财、改革创新、强化监管等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完善制度措施,努力提升理财绩效。全年办理涉及财政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政协委员提案2件,反馈满意率达到100%。 1.坚持依法理财,财政法治建设步伐加快。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规范理财行为,约束行政权力,依法公开65项行政权力清单,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发布财政政策信息78条。以扶贫攻坚、预算编制、政府采购、政府性债务、财政监督检查等为重点,制定完善9个制度文件。 2.坚持改革创新,科学理财机制不断健全。设立石墨发展、旅游发展、科技创新、返乡创业引导、教师扶助奖励等“十大基金”,总规模达到11.89亿元,已为43家企业、696家新型经营主体发放贷款8.38亿元。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改过去“拼盘式”整合为预算编制平台整合新机制,全市统筹整合涉农项目44个、资金38亿元。创新投融资机制,全市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1+X”工作机制,建立PPP项目库,共储备项目110个,完成社会资本方采购项目29个,开工建设项目26个、计划投资额111.29亿元,3个PPP项目纳入财政部第三批示范项目;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80余个,金额达2亿元。组织对市级88个预算项目、涉及资金2.6亿元开展绩效评价,对5个部门进行绩效综合评价试点。全面完成“营改增”、公务用车改革任务。 3.坚持精细监管,财政资金效益充分发挥。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和税收征管,强化非税收入齐抓共管。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全市“三公经费”同比下降6%。出台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严格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监督,全市评审项目1625个,送审204亿元,审减25亿元,审减率达12%;全市实现政府采购额90.6亿元,节约资金4.12亿元,节约率达4.54%。组织开展涉农及精准扶贫资金等专项监督检查20次、涉及资金18.35亿元,整改4.19亿元。 同时,我们清醒认识到目前全市财政运行和财政管理中仍然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持续增收压力较大、财政收支矛盾仍然突出、政府性债务潜在风险逐步凸显、财政保障能力需进一步增强、财政支持发展方式需继续创新、资金使用绩效需进一步提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各位代表、委员的意见建议,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整改和完善。 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2017年预算编制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六中全会、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及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到2020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翻一番、达到80亿元的目标任务,坚持以脱贫攻坚为统揽,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执行《预算法》,继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努力做大收入规模,创新支出方式,促进经济提质增效,为建设“五彩巴中”、推动“五大跨越”、打造以绿色生态为核心竞争力的新兴增长极提供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 (一)全市财政预算草案 1.全市一般公共预算草案。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安排1662066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8541万元,返还性收入4253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908726万元,省财政预通知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99760万元,调入资金22500万元)。扣除上解上级支出23815万元和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276万元,全市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额为1630975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1630975万元,收支平衡。 2.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373052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321139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收入15332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102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528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01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2000万元和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14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收入对应安排支出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343912万元。 3.全市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全市地方国有资本经营收入2925万元(其中:利润收入2055万元,股利、股息收入410万元,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460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750万元,安排支出2175万元,收支平衡。 4.全市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772556万元,较上年增加77104万元,增长11.0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777885万元,较上年增加88070万元,增长12.77%,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增加收支。当年收支结余-5329万元,加上上年结余433755万元,年终累计结余428426万元。 (二)市级财政预算草案 1.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2017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安排65873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24636万元,返还性收入2138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32276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9942万元,调入资金500万元);减去上解上级支出-8600万元和补助下级支出301798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财力总额为365541万元。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相应安排为365541万元,在财力安排上重点突出四个方面: 一是保障基本运转支出。市级部门及巴中经开区人员经费、各类社会保险缴费及社会保险补助、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政策和标准足额预算,部门正常运转经费给予全额保障。2017年市级基本运转支出安排251877万元,占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67%。其中:人员经费及社会保险补助216644万元,公用经费15010万元,部门运转项目经费20223万元。 二是加大民生事业投入。2017年市级民生事业项目支出预算安排206867万元,同口径增长15.8%。 (1)教育支出25008万元,同口径增长5.76%。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23418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免学杂费、免教科书等配套资金640万元,教育事业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含教师扶助奖励基金500万元)。 (2)科学技术支出1785万元,同口径增长8.19%。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705万元,科普经费配套80万元,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含科技创新基金500万元)。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312万元,同口径增长8.37%。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6249万元,文化产业及文化事业发展资金1000万元,“村村通”及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配套63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810万元,同口径增长25.95%。主要用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孤儿抚养、残疾人护理和生活补贴、优抚救济和促进就业及再就业等,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6840万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地方补助110万元,就业专项资金100万元,各项社保配套补助370万元等。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8007万元,同口径增长15.6%。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3427万元,卫生事业发展资金1500万元(含医疗扶贫救助基金100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270万元,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配套22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支出943万元,计生事业发展配套支出4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中安排新型农村合作医疗131247万元。 (6)生态环保支出6945万元,同比增长69.39%。其中: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1283万元,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9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补助支出2762万元等。 三是加大脱贫攻坚投入。2017年市级安排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884万元,同口径增长13%。其中:精准扶贫基金2500万元,农业担保基金2000万元,精准扶贫专项资金560万元,贫困村驻村干部工作经费824万元。 四是集中财力保障重点。2017年市级预算安排促发展资金25150万元(不含教育、卫生、科技文化等发展性支出),同口径增长10.7%。 (1)工业发展资金2500万元。包括中小企业风险补偿资金1000万元、应急转贷基金1000万元、工业稳增长奖补资金500万元。 (2)农业发展资金2950万元,包括农业产业发展及贷款贴息120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1750万元。 (3)基础设施建设10300万元。其中:恩阳机场航线补助2000万元(年初预算安排2000万元、预计2017年上级专项补助中安排2000万元,共安排4000万元),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资金20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等付息5000万元,交通事业及公共交通补贴1300万元。 (4)其他产业发展资金9400万元。其中:招商引资及对外合作经费1500万元,旅游产业发展及旅游促销资金2000万元,执行房九条补贴资金2000万元,现代服务业发展资金600万元,“五创联动”资金1000万元,巴药发展资金300万元,出资省信用再担保公司等1000万元。 2.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草案。市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为88021万元,其中:上级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20605万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741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总收入5924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2900万元,其他基金收入5275万元)。按照基金对口安排支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88021万元。收支平衡。 3.市级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市级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000万元(其中:利润收入740万元,股利、股息收入260万元)。减去调入一般公共预算500万元后,安排支出500万元。收支平衡。 4.市级社保基金预算草案。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287751万元,较上年增加38097万元,增长15.26%;市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254313万元,较上年增加32741万元,增长14.78%。当年收支结余33438万元,加上上年结余179888万元,年终累计结余213326万元。 以上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和全市及市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同时,市级96个部门2017年的预算已报送大会,请一并审查。 三、2017年财政工作 全市财政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坚定不移稳定经济增长,创新收入组织管理,转变支持发展方式,完善资金整合机制,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努力构建与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小康相适应的公共财政体系,为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转变支持方式,稳定经济增长。加快推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整合,壮大现有产业基金规模,完善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体系和财政金融互动政策体系。探索由发展资金变为引导基金、由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由资金补助变为股权投入等财政支持发展方式。围绕构建新型工业、绿色农业、现代服务业联动发展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大绿色、低碳和环保产业支持力度,鼓励运用清洁生产、循环经济、节能节水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稳步推进“三去一降一补”,引导企业去产能、转方式、调结构,培育一批科技创新型企业和绿色实体经济。健全财政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打造区域品牌优势。加大对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现代物流、乡村旅游、森林康养、大数据信息服务等新兴产业发展支持力度,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支持招商引资和开放合作,引进一批优质财源。实施各项结构性减税、普遍降费、全面“营改增”等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努力争取中央、省各类建设资金、新增债券等各项政策支持,争取川陕革命老区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相关政策先行先试。 (二)深化统筹整合,加快脱贫攻坚。继续深化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完善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探索支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长效机制,保障15个扶贫专项方案资金到位和各项扶贫政策落实。用好贫困户产业扶持周转金,支持贫困户发展家庭产业。完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积极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合作社自主开展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创新异地扶贫搬迁筹资方式,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实施“五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和“1+6”扶贫工程,确保年度脱贫攻坚任务完成。 (三)创新投融资机制,支持城乡建设。建立完善政府投融资机制,确保项目投资规模和融资能力相协调、借债主体与偿债主体相统一、项目实施与权责利相一致,既有效防控风险,又促进建设发展。充分发挥PPP综合补助资金和投资引导基金带动作用,规范实施PPP项目,继续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和领域,形成多元可持续的重大项目建设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做实做大做强市级投融资公司,使其逐步成为全市交通、水利、城镇等重大项目建设的投资主体、融资载体和承债主体。强化项目前期经费保障,支持恩阳机场、巴城环线等交通项目建设,推动在建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实施。加大“五创联动”经费投入,实施城市增绿添彩工程,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安置还房建设,加大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力度。支持农村路、水、电、园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协调推进“巴山新居”建设,加快建成一批幸福美丽新村。落实空气环境质量改善激励机制,实施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水土保持、土地整理、地质灾害防治等重点生态工程。 (四)强化政策“兜底”,促进民生改善。认真落实民生投入政策,规范管理民生资金,加快实施民生工程。全面落实就业援助和就业促进政策,加大灵活就业、新就业形态支持力度,推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城区学校建设投入,有效化解城市“超大班”。支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建设“四大工程”。支持全民健身、公共体育设施改善,推行体育场馆实行低收费开放。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健全保障水平合理增长机制。稳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推进新型民办公助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试点。完善城乡一体化公共卫生服务体系,鼓励社会力量办医。支持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社区和农村网格化管理,提高基层治理能力。 (五)加强财政监管,推进依法理财。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加强政府债务收支预算管理,规范举债方式,控制债务规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拓宽预算绩效评价范围,积极运用第三方评价方式。加强乡镇、村社财务管理培训和资金使用监管,提高乡镇财政政策执行能力。规范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等常态监管,加强重大工程项目资金监督。深入开展落实惠民补助政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厉行节约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面推进法治财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 各位代表,圆满完成2017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责任重大。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创新实干,依法理财,努力为决胜脱贫攻坚、建设“五彩巴中”、同步全面小康作出新贡献! 》》名词解释 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除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外,地方政府可统筹安排使用的财政收入,包括各项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专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其他收入等。 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根据现行中央与地方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包括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上划中央及省各项税收收入、非税收入。 3.上划中央“两税”返还收入:指从1994年开始按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原属地方财政收入的增值税67.5%部分和消费税100%由地方财政收入上划为中央级财政收入。 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国债还本付息支出、其他支出等。 5.财政经常性收入:指政府以社会公共事务管理者身份取得的、每个财政年度都能连续不断、稳定征缴的财政收入,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不含城市维护建设税、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企业计划亏损补贴、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其他收入及其他非正常收入等);二是中央、省核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及出口退税基数返还收入;三是中央、省通过所得税分享改革增加的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 6.上年结转项目:指在上一预算年度内项目未全部完工或支出计划未实施,不能在当年实现支出而需在下一年度继续安排的项目。 7.转移支付: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后,我国逐步建立了以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为主的转移支付制度。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老少边穷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转移支付、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转移支付、基层公检法转移支付、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固定数额补助、结算补助等,地方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8.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指经国务院批准同意,以省级政府为发行和偿还主体,由财政部代理发行的可流通记账式债券,并由省财政转贷给地方政府作为债券收入统一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9.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债券:是在财政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把地方政府的短期、高息债务,如银行贷款、理财产品及城投债等,置换为中长期、低成本的地方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置换,有利于降低地方政府融资成本,有利于优化地方政府债务期限结构,有利于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10.上级预通知转移支付补助:按上级财政规定,为促进财政预算的完整性,上级财政将下一财政年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专项财力)、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数提前预通知下级财政,下级财政应将上级财政提前预通知的转移支付补助全额编入本级预算,并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1.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包括利润收入、股利(息)收入、产权转让收入、清算收入、其他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包括资本性支出、费用性支出、其他支出。 12.社会保险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由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分别按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缴纳筹集并用于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的专项资金。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社会保险基金纳入单独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地区、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目前,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生育保险基金实行市级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行县级统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