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巡察组向首轮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2/30 10:02:02 人气:7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2016年第三季度,市委第一巡察组对平昌县进行了常规巡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民政局、市安全监管局进行了常规巡察。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和线索进行了研究处置,市委常委会专题听取了巡察工作情况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了严格要求。近日,各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情况,对整改工作提出了具体意见。各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诚恳接受反馈意见,认真制定了整改方案,整改工作已全面展开。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平昌县委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平昌县级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市委决策部署,在“五位一体”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良好的政治生态正在形成,平昌各项事业有效推进。

在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存在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够、个别领导干部党风廉洁意识淡薄、基层干部“苍蝇式”腐败时有发生等问题;执行政治纪律方面,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党建主体责任担当不够、纪检监察监督责任不到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有待加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时有发生等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方面,存在个别地方和单位“四风”问题仍然突出、顶风违纪情况时有发生等问题;选人用人和民主集中制方面,存在坚持制度不够严格、个别单位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度坚持不好等问题。

巡察组提出了四项整改意见:一要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二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牢固树立管党治党意识,克服“好人主义”,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要结合“两学一做”等党内学习教育活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重点解决一批基层存在的突出问题。三要压实纪委监督责任。

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强纪检组织建设,落实好“三转”,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强化责任追究;要高度重视廉洁风险,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要督促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实效。四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制度。要认真执行“六个凡必”程序,坚决防止违规提拔干部、选任干部等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严守政治规矩和政治纪律,切实抓好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在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局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不严格,党费收缴管理不规范;在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局党组对党风廉洁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宽松软,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方面,会议费反弹较大,财务管理问题突出,“三公经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部分机构职能整合不充分,“官”多“兵”少、混岗现象突出,存在科级干部备案审批把关不严的现象;在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社保资金征收力度不够,潜在风险大,对定点零售药店及医疗机构履行医保协议情况监管不到位,医保基金管理基础工作薄弱,资金安全和廉洁风险较大。

巡察组提出了三项整改意见:一是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有关部署要求,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纪检组要履行好专责监督责任,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组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二是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贯彻落实干部人事政策法规;进一步改善干部队伍结构,加大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力度;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严肃干部人事纪律。三是切实加强基金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社保基金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大基金征收力度,守住基金安全底线。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市科学技术知识产权局党组领导班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促进了全市科技工作的快速发展。

在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有差距,党组班子凝聚力不强。在党风廉洁建设方面,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洁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存在工作安排多、督促落实少;纪检组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三转”要求存在打折扣、搞变通;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力,抓党风廉洁建设用心用力不够。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方面,下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不规范、现金支付比例过高,廉洁风险较大;债权债务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催收;固定资产管理不善。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机关和事业、民办非企业单位人员混岗严重。在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方面,科技项目实施效益较差,挪用项目经费的情况时有发生。

巡察组提出了三项整改意见:一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局党组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从严治党的有关部署要求,发挥好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纪检组要履行好专责监督责任,要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党组书记要履行好抓党建和党风廉洁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领导班子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洁建设工作。机关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不断提升党性修养。二要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干部人事政策法规,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编外人员的管理监督;严肃干部人事纪律,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严格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三要切实加强项目基金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科技项目、财务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加大债权债务化解力度,加强对科技项目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全过程监督,健全管理机制。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民政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市民政局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兜底保障民生、助力巴中脱贫攻坚中的核心领导作用,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做出了努力,促进了民政事业健康发展。

在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管理存在较大廉政风险,国有资产管理存在漏洞,专项资金监管缺位,救灾装备处置不当;在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主体责任担当不够、尽责不力,监督责任聚焦不够、力度偏弱,党组自身建设弱化,党的建设推进不力,内部管理宽松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方面,部分“三公经费”超预算;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用人导向不鲜明,用人程序不规范;部分干部群众反映低保政策执行走样、医疗救助发放不规范。

巡察组提出了四项整改意见:一要严守政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的政治纪律,压紧压实整改责任。二要强化工作领导。党组书记作为巡察整改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亲自认领,层层传导压力和责任。三要坚持立改长抓。凡能立即解决的,要雷厉风行、马上解决,需要进一步研究部署的,要明确责任、限时签单销号,需要长期坚持的,要持之以恒抓、锲而不舍改。四要规范和制约权力。要加大对民政资金使用、项目推进、财务管理、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加强廉政风险点的排查和防控,深化廉政文化宣传和警示教育,促进“两个责任”落地。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安全监管局党组反馈巡察情况

巡察组指出,近年来,市安全监管局努力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推进体制改革、健全责任体系、实施依法治安等各项工作中,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促进了安全监管事业健康发展。

在巡察中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固定资产监管不到位;在执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方面,主责主业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聚焦不够、执纪不力,党组工作不规范,机关党建工作抓得不实,内部管理失之于软;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九项规定方面,部分“三公经费”超标,费用报销、公务接待把关不严;在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科级干部任免不规范,干部队伍建设滞后;安全监管履职没有完全到位,行政执法偏软偏弱。

巡察组提出了三项整改意见:一要严格落实责任。要认真落实冯键书记在市委常委会听取首轮巡察工作专题汇报时的讲话精神,细化整改任务,深化问题整改。局党组成员要把自己摆进去,坚持以上率下,一级抓一级,把整改责任压实到每个岗位、传导到每位职工。二要建立整改台账。要制定巡察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分析问题找根源,联系责任担当找症结,强化标本兼治。三要强化制度建设。要针对行政许可、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安全培训等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厘清责任、明确边界,建立健全文明执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案件集体审理、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等制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巴中市委巡察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