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设立1000万元基金 专门扶助农村教师买房奖励优秀教师
作者: 来源: 日期:2016/10/14 14:52:56 人气:6

 教师扶助奖励基金如何使用

基金本身

用于扶助有购房困难的农村教师购置住房

面向全市2万多名农村教师

基金收益

用于奖励全市优秀教师、资助特殊困难教师

面向全市3万余名教师

近日,市政府印发了《巴中市教师扶助奖励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提出我市已设立1000万元基金,主要针对符合《办法》规定条件的教师,对其进行资金扶助或者奖励。市教育局人事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多部门正联合制定实施细则,预计11月开始实施。

为何设立基金稳定农村教师队伍

据了解,《办法》的实施是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切实稳定农村教师队伍,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性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而制定。

《办法》所称的教师,是指在巴中市辖区内公、民办学校等教育机构从事教学工作或教育管理工作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教师。市教育局人事科科长温如春说,全市目前共有3万余名教师,其中农村教师达到了2万多名。

教师扶助奖励基金由市财政筹资设立。2016年市财政首期预算安排1000万元设立基金,以后逐年预算资金补充基金,并募集社会资本,补充壮大基金规模。社会捐赠、可用于基金的教育类资金和其他资金均可注入教师扶助奖励基金。

基金如何使用扶助农村教师买房奖励优秀教师

据了解,教师扶助奖励基金(含增值收益)主要用于扶助有购房困难的农村教师购置住房、资助特殊困难教师和奖励优秀教师。

《办法》规定,教师扶助奖励基金使用范围:主要为在巴中市域内购买首套住房(144平方米以内)无力支付首付或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后仍有资金困难的乡村(不含县城所在地)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特岗计划教师)提供贷款担保。

温如春对此解析,1000万元基金主要用来解决农村教师购房困难的问题,我市目前有2万多名农村教师,只有他们才可以申请这1000万元的基金。

除此之外,还将和银行合作,这1000万元基金产生的利息等增值收益,将用来奖励优秀的教师和资助有特殊困难的教师,不分农村还是城区,即基金收益面向全市3万余名教师。

有何申请条件获得基金贷款扶助后需继续服务5年以上

县(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贷款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审定后向上申报,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负责资格审查并交专家委员会评审,评审后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报市政府审批同意,推荐给合作银行发放贷款。

据了解,接受贷款扶助的教师,需承诺在在乡村学校继续服务不少于5年。贷款总额不超过15万元,还款期限为10年、5年、3年期。

目前,多部门正在联合制定实施细则,预计11月开始实施。(本报记者 严波)